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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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以下简称《劳动法》)

《劳动法》颁布的目的是使我国劳动关系走向法制化,促进市场经济的健康发展,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一)《劳动法》的概念及立法宗旨劳动法是指调整劳动关系以及与劳动关系紧密联系的某些其他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劳动关系表现为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在实现劳动过程中所形成的各种权利和义务关系。如工资分配、劳动保护、职业培训等方面的权利与义务关系等。与劳动关系紧密联系的某些其他关系主要是指处理劳动争议、管理劳动力、监察劳动法的执行等方面的关系。劳动法是一系列劳动法律规范的总称,包括劳动基本法和单行法及某些行政法规。我国

现行的《劳动法》是我国的劳动基本法。根据《劳动法》第一条的规定,我国劳动法有以下四个宗旨:

1)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2)调整劳动关系。

3)建立和维护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劳动制度。

4)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

(二)劳动者的基本权利和义务性别、宗教信仰不同而受歧视。《劳动法》还对妇女的平等就业权作了特别强调,即妇女享有与男子平等的就业权利,在录用职工时,除国家规定的不适合妇女的工种或者岗位外,不得以性别为由拒绝录用妇女或提高对妇女的录用标准。选择职业权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必然产物,劳动力推向市场以后,它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的用人自主权相对应的一项基本权利,从这个意义上看,选择职业权是平等就业权的具体体现,它反映出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的平等地位。

(2)取得劳动报酬权劳动报酬是劳动者通过自己的劳动付出换来的物质利益,包括工资和其他劳动收入。劳动报酬权是劳动者利益的集中表现,它不仅对劳动者的生活具有保障作用,而且还是社会对劳动者劳动的承认和评价。《劳动法》规定,工资分配方式和工资水平由用人单位根据本单位的生产经菅特点和经济效益依法自主确定。但工资分配应遵循按劳分配原则,实行同工同酬。为了保障劳动者的利益,国家实行最低工资保障制度,最低工资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报国务院备案。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依法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应向劳动者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应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应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3)休息休假权无论从政治的还是从生理的原因看,劳动与休息总是密不可分的。任何一个民主国家,都不允许只要劳动者劳动而不准劳动者休息。我国是社会主义国家,劳动人民是国家的主人,我国的劳动者更应充分享受休息权。我国宪法明文规定劳动者有休息的权利。休假只是休息的一种形成,从广义上看休假也是休息的内容《劳动法》规定,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44小时。根据国务院规定,自1995年5月1日起实行每日工作8小时,每周工作40小时的工时制度。因工作性质或者生产特点的限制,不能实行上述标准工时制度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可以实行其他工作和休息办法。对实行计件工作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应当根据这一要求合理确定其劳动定额和计件报酬标准。用人单位在元旦、春节、国际劳动节、国庆节和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休假节日,依法安排劳动者休假。《劳动法》还规定,国家实行带薪年休假制度,劳动者连续工作一年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4)在劳动中获安全卫生保护权劳动者被赋予权利的目的主要在于保护劳动者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劳动法》规定,用人单位必须建立、健全劳动安全卫生制度,严格执行国家劳动安全卫生规程和标准,对劳动者进行安全卫生教育,防止劳动过程中的事故,减少职业危害。劳动安全卫生设施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用人单位必须为劳动者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安全卫生条件和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对从事有职业危害作业的劳动者应当定期进行健康检査。劳动者对用人单位管理人员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有权拒绝执行,对危害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的行为,有权提出批评、检举和控告。在劳动保护方面,国家还对女职工和未成年工实行特殊劳动保护。《劳动法》规定,禁止安排女职工从事矿山井下、超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其他禁忌从事的劳动。不得安排女职工在经期、怀孕期和哺乳期从事超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不得安排女职工在经期从事高处、氐温、冷水作业,不得安排女职工在怀孕七个月以上和哺乳未满一周岁的婴儿期间延长工作过间和夜班带动。对干未成年工也不得安排从事矿山井下、有毒、有害、超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其他禁忌从事的劳动。

(5)接受职业技能培训权劳动者被赋予接受职业技能培训的权利,对于提高劳动者的文化和技术素质,促进社会生产力的发展,参与国际经济竞争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劳动法》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建立职业培训制度,根据本单位的实际情况有计划地对劳动者进行职业培训。从事技术工种的劳动者上岗前必须经过培训

(6)享受社会保险和生活福利的权利享受社会保险和生活福利权利是指劳动者因年老、患病、工伤、失业、生育等原因在丧失或暂时丧失劳动能力期间有获得物质帮助和经济补偿的权利。该项权利是劳动报酬权的延伸和补充。《劳动法》明确规定,劳动者在以下情形下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①退休;②患病、负伤;③因工伤残或者患职业病;④失业;

⑤生育。劳动者死亡后,其遗属依法享受遗属津贴。

(7)提请劳动争议处理权这一权利实际上是赋予劳动者的自我保护权。它不仅对保障劳动者权益不受侵害具有重要意义,而且还是稳定劳动关系、维护正常的生产工作秩序的重要措施。提请劳动争议处理权包括三个内容:①依法申请调解;②申请仲裁;③提起诉讼。

(8)法律规定的其他权利这些权利主要有:劳动者依法参加工会的权利;参加企业民主管理的权利;就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与用人单位进行平等协商的权利;提合理化建议的权利;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权利等。

2.劳动者的义务劳动者的权利和义务具有一致性和对应性,法律在赋予劳动者广泛权利的同时,又对劳动者提出了很多义务性要求。根据劳动法规定,劳动者应当履行以下义务

1)完成劳动任务的义务。

2)提高职业技能的义务。

3)执行安全卫生规程和劳动纪律的义务。

4)遵守职业道德的义务。

5)法律规定的其他义务。主要是指依法履行劳动合同的义务;保密的义务;参加社会保险并缴纳保险费的义务;承担违约责任的义务等。

(三)违反劳动法的法律责任

1.违反劳动法的法律责任的含义

违反劳动法的法律责任,是指因违反劳动法律法规的规定所应承担的法律后果。这一法律后果是由违反劳动法的责任者直接承担的,违反劳动法的法律责任,不仅包括违反劳动法典即我国的《劳动法》,也包括违反其他劳动法律、法规、规章的责任。承担法律后果的方式,就是接受国家执法机关根据其责任大小,依法给予的相应的法律制裁。

2.违反劳动法的法律责任形式违反劳动法的法律责任形式主要有行政责任、民事责任和刑事责任三种。

(1)行政责任指用人单位或劳动者因实施了违反劳动法律法规的行为引起行政上必须

承担的法律后果,其性质属于轻微违法、失职或者违反内部纪律。其制裁的形式可分为行政处分与行政处罚两种行政处罚:指国家行政机关依法对违反劳动法律法规的用人单位给予的行政制裁。主要形式有罚款、责令改正、停产整顿、吊销营业执照等。行政处分:指对违反劳动法规的责任者和领导者,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由主管部门给予的纪律处分。主要形式有警告、记过、降职、降低工资等级、留用察看、开除等。

(2)民事责任指用人单位或劳动者因违反劳动法律法规、侵犯了对方的民事权利而应承担的停止侵害和进行补偿的法律责任。其主要形式有停止侵权行为、赔偿损失、强制继续履行合同等。

(3)刑事责任指用人单位的行政管理人员或劳动者严重违反劳动法律法规,造成严重后果以致触犯《刑法》,构成犯罪应承担的法律责任。刑事责任是对违法者最严厉的种制裁和惩罚,追究刑事责任的方式是刑罚。包括主刑和附加刑,由司法机关依法予以追究。

3.违反劳动法的法律责任的承担

(1)用人单位的法律责任对用人单位的法律责任,劳动法规定得最多,主要有以下几方面:

用人单位违反劳动法规定,延长劳动者工作时间的,由劳动行政部门给予警告,责令改正,并可以处以罚款。

2)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经济补偿,并可以责令支付赔偿金:①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②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③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支付劳动者工资的;④解除劳动合同后,未依照劳动法规定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的

3)用人单位非法招用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处以罚款;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

4)用人单位违反劳动法对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的保护规定,侵害其合法权益,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处以罚款;对女职工和未成年工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5)由于用人单位的原因订立的无效合同,对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6)用人单位招用尚未解除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对原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该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一起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7)用人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对责任人员处以15日以下拘留、罚款或者警告:构成犯罪的,对责任人员依法追究刑事责任:①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②侮辱、体罚、殴打、非法搜查和拘禁劳动者的

8)用人单位强令劳动者违章冒险作业、发生重大伤亡事故,造成严重后果的,对责任人员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9)用人单位无理阻挠劳动行政部门、有关部门及其工作人员行使监督检查权,打击报复举报人员的,由劳动行政部门或者有关部门处以罚款;构成犯罪的,对责任人员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劳动者的法律责任劳动法对劳动者只规定了一条经济责任,即劳动者违反劳动法规定的条件解除劳动合同或者违反劳动合同中约定的保密事项,对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应当明确的是,劳动法对劳动者虽然只规定了这一条法律责任,但并不是说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的行为不再承担其他任何责任。一方面,劳动者如果不履行劳动合同义务,应依合同约定承担违约责任;另一方面,劳动者如果在劳动过程中有其他违法犯罪行为,还要依照其他有关法律的规定承担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于1995年1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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