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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高处安装、维护、拆除

futao 拆除工程 2019-04-30 3670 0
川渝拆除17713551981

成都高处安装、维护、拆除

作业常见事故预防

一、高处坠落和物体打击事故预防高处作业过程中,为预防较为常见的高空坠落、物体打击事故的发生,确保安全生产顺利进行,应制定严格的事故预防管理制度。

1.高空坠落、物体打击事故易发作业种类高空坠落、物体打击事故易发生在脚手架作业、各类登高作业、塔吊作业、外用电梯安装作业及“四口”“五临边”作业等。

“四口”是指:楼梯口、电梯口、预留洞口、通道口。

“五临边”是指:沟、坑、槽和深基础周边;楼层周边;楼梯侧边;平台或阳台边;屋面周边。

“五临边”必须设置1.0m以上的双层围栏或搭设安全网。具体安全控制要点如下:

(1)深基础临边、楼梯口边、屋面周边、采光井周边、转料平台周边、阳台边、人行通道两侧边、卸料平台两侧边必须统一用两道钢管防护,并在钢管上涂红白标记。

(2)绑钢筋边梁、柱用的临时架子外侧,必须架设两道防护栏杆。

(3)井字架提升机和人货电梯卸料平台的侧边必须安装防护门。防护门必须是用钢筋焊接的开关门,不准使用弯曲钢筋做防护门。

(4)临边作业时,必须设置安全警示标志。

(5)临边作业外侧靠近街道时,除设防护栏杆、挡脚板,封挂安全立网外,立面还应采取荆笆等硬封闭措施,防止施工中落物伤人。

2.施工安全管理

施工单位的法定代表人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全面负责,施工单位在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时,应制定预防高空坠落、物体打击事故的安全技术措施。项目经理对本项目的安全生产全面负责,项目经理部应结合施工组织设计,根据施工特点编制预防高处坠落、物体打击事故的专项事故方案,并监督实施。

在高处施工作业前,项目主管负责人组织有关人员对安全设施进行验收,经验收合格签字后,方可作业。安全防护设施应做到定型化、工具化,防护栏杆应用黄黑或红白相间的条纹表示,搭建等作业等以主管负责人审批签字,并派监护人监护,方可实施。施工完后按原防护归位,报项目主管负责人验收签字,方可离开。

3.作业人员安全教育

施工单位应做好高处作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及安全预防工作:

(1)所有高处作业人员必须接受高处作业安全知识的教育,特种高处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上岗前必须依据有关规定能够进行专门的安全技术交底,接受交底人必须履行签字手续。对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和新设备的,必须按规定对作业人员进行相关的安全技术交底,同时受教育人必须履行签字手续。

(2)对高处作业人员要进行严格的身体检查。患有高血压、心脏病、精神病、癫痫病等人员,不得安排其从事高处作业。对攀登和悬空高处作业的人员及搭设高处作业安全设施的人员,必须定期进行身体检查。

(3)施工单位必须为施工作业人员提供合格的安全帽、安全带等必备的个人防护用具,提供安全可靠的作业条件,作业人员必须按规定正确佩带和使用。

4.设置警示标志

施工现场必须在相应部位,按类别、有针对性地将各类安全警示标志张挂,夜间设红灯示警。

5.起重设备安全管理

物料提升机、施工外用电梯、塔吊在安装前必须编制安、拆施工方案,设备主管负责人、项目主管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对施工方案进行审阅签字后,上报公司主管部门有关人员审核,再报公司总工程师审批签字,方可实施。物料提升机、施工外用电梯、塔吊安装完毕后,在使用前施工单位必须进行验收,验收合格签字后,方可作业。

施工外用电梯各种限位必须灵敏可靠,楼层门必须设防止人员和物料坠落防护措施,电梯上下运行行程内必须保证无障碍物。电梯轿箱内乘人、载物时,严禁超载,载荷应均匀分布,防止偏重。物料提升机、施工外用电梯应有完好的停层装置,各楼层要有明确信号和楼层标记。物料提升机上料口要装设有联锁装置的安全门,同时必须有断绳保险装置和安全停靠装置。各层上料通道口走道板要满铺并固定牢靠,两侧用钢管设置离地高分别为1.2m、0.6m两道防护栏杆,并用密目式安全网封闭两侧及底部空隙。物料提升机严禁乘人。

塔吊力矩限位器,超高、变幅、行走限位器必须灵敏可靠,不缺项。钓钩、卷扬机滚筒、上人护圈等保险装置必须齐全。必须按说明书要求安装安全装置,塔吊按拆队伍必须有资格证书,司机、指挥人员必须持证上岗,指挥必须采用旗语或对讲机形式指挥。轨道保证路基坚固、平整、有排水设施,枕木、道钉与螺栓、轨距偏差必须符合规定要求,轨道设置极限位阻挡器。行走塔吊卷线器必须安全、可靠、灵活,保障接地、接零。塔吊与架空线路必须保证安全距离,小于安全距离必须有安全防护设施,高塔基础必须符合设计要求,有隐蔽记录。两台以上塔吊作业必须有防碰撞措施,且措施可靠。

6.移动操作平台安全管理

移动式操作平台、卸料平台及各类作业平台应依据有关规定编制施工方案,移动式操作平台立杆应保持垂直,上部适当向内收紧,平台作业面不得超出底脚。立杆底部和平台立面应分别设置扫地杆、剪刀撑或斜撑,平台应用坚实模板满铺,并设防护栏杆和登高扶梯。架体应保持稳固,卸料平台及各类作业平台,不得与施工脚手架连接。

作业平台上严禁超载。

7.脚手架、模板、吊篮安全管理

脚手架、模板、吊篮必须按有关规定编制施工方案,作业层脚手架的脚手板应铺设严密,下部应用安全平网兜底,悬挂式脚手架应用密目式安全网兜底。脚手架外侧应采用密目式安全网做全封闭,不留有空隙。密目式安全网应可靠固定在架体上。作业层脚手板与建筑物之间的空隙大于15cm时做全封闭,防止人员和物料坠落。作业人员上下应走专用通道,不得攀爬架体。

(1)附着式升降脚手架和其他外挂式脚手架每提升一次,必须由项目主管负责人组织有关人员验收,经验收合格签字后,方可作业。附着式升降脚手架和其他外挂式脚手架应设置安全可靠的防倾覆、防坠落装置,每一作业层架体外侧应设置上下两道防护栏杆和挡脚板。附着式升降脚手架和其他外挂式脚手架升降时,必须设专人对脚手架作业区进行监护。

(2)模板工程在绑扎钢筋、粉刷模板、支拆模板时应保证作业人员有可靠的立足点,作业面应按规定设置安全防护设施,作业人员必须佩带安全带。模板及其支撑系统的施工荷载应均匀堆置,不得超出设计计算要求。

(3)吊篮悬挂机构的结构件应选用钢材或其他合适的金属结构材料制作,结构应具有足够的强度和刚度。作业人员应按规定佩带安全带,安全带必须挂在单独设置的安全绳上,严禁安全绳与吊篮连接。

8.其他安全防范措施

电梯井口、楼梯口、预留洞口、通道口及各种临边防护,必须制定专门的安全防护措施。防护设施应形成定型化、工具化,封闭必须严密。电梯井口门高度不得低于1.5~1.8m,电梯井内每两层、不超过10m设置一道安全平网,安装拆卸电梯井内安全平网时,作业人员必须按规定佩带安全带。

其他安全防护设施必须按规定设置离地高分别为1.2m、0.6m两道防护栏杆,必要的洞口应设挡脚板。窗口底于1.2m设一道防护栏杆或系挂红色线绳示警。通道口防护棚及其他防护棚必须牢固,材质必须符合要求。危险地段防护棚必须设双层棚顶,其棚顶上下间距不小于200mm,板厚5cm。

进行屋面防水及其他施工时,屋面必须设防护栏杆。屋面上的空洞必须加盖封闭,孔洞短边大于1.5m时,按规定设置防护栏杆底部加设安全平网。坡度较大的屋面作业时,必须采取专门的安全措施,作业人员必须佩带安全带。

二、触电事故预防

施工现场的触电事故主要分为电击和电伤两大类,也可分为低压触电事故和高压触电事故。

电击是人体直接接触带电部分,电流通过人体,如果电流达到某一定的数值就会使人体和带电部分相接触的肌肉发生痉挛(抽筋),呼吸困难,心脏麻痹,直到死亡;电击是内伤,是最具有致命危险的触电伤害。

电伤是指皮肤局部的损伤,有灼伤、烙印和皮肤金属化等伤害。

1.触电事故的特点

(1)电压越高,危险性越大。

(2)有一定的季节性,每年的第二、三季度因天气潮湿、多雨、天气炎热等原因触电事故较多。

(3)低压设备触电事故较多。因施工现场低压设备较多,又被多数人直接使用。

(4)发生在携带式设备和移动式设备上的触电事故多。

(5)在高温、潮湿、混乱或金属设备多的现场中触电事故多。

(6)违章操作和无知操作而触电的事故占绝大多数。

2.触电事故的主要原因

(1)缺乏电气安全知识,自我保护意识淡薄。

(2)违反安全操作规程。

(3)电气设备安装不合格。

(4)电气设备缺乏正常检修和维护。

(5)偶然因素。

3.防止触电的安全技术措施

(1)电气线路的安全技术措施

1)施工现场电气线路应全部采用“三相五线制”专用保护接零系统。

(2)施工现场必须按“三级配电二级保护”设置。

(3)施工现场的用电设备必须实行“一机、一闸、一漏、一箱”

制,即每台用电设备必须有自己专用的开关箱,专用开关箱内必须设置独立的隔离开关和漏电保护器。

(4)严禁在高压线下方搭设临建、堆放材料和进行施工作业;在高压线一侧作业时,必须保持至少6m的水平距离,达不到上述距离时,必须采取隔离防护措施。

(5)在宿舍、工棚、仓库、办公室内严禁使用电饭煲、电水壶、电炉、电热杯等较大功率电器。如需使用,应由项目部安排专业电工在指定地点,安装可使用较高功率电器的电气线路和控制器。严禁使用不符合安全的电炉、电热棒等。

(6)严禁在宿舍内乱拉乱接电源,非专职电工不准乱接或更换熔丝,不准以其他金属丝代替熔丝(保险丝)。

(7)严禁在电线上晾衣服和挂其他东西等。

(8)搬运较长的金属物体,如钢筋、钢管等材料时,应注意不要碰触到电线。

(9)在临近输电线路的建筑物上作业时,不能随便往下扔金属类杂物;更不能触摸、拉动电线或电线接触钢丝和电杆的拉线。

(10)移动金属梯子和操作平台时,要观察高处输电线路与移动物体的距离,确认有足够的安全距离,再进行作业。

(11)在地面或楼面上运送材料时,不要踏在电线上;搬运木工机械等,必须先切断电源,不能带电搬动。

(12)在移动有电源线的机械设备,如电焊机、水泵等,必须先切断电源,不能带电搬动。

(13)当发现电线坠地或设备漏电时,切不可随意跑动和触摸金属物体,并保持10m以上距离。

(14)水泵(含潜水泵、一般水泵)接通电源前,水中的全体工作人员必须返回地面,接通电源后严禁任何工作人员下水作业,在确实已经断开电源后方可下水作业。严禁边抽水边作业。若地下水过大时,不能达到上述要求者,必须另行制定切实可行的安全措施才能作业。

(15)使用移动式用电设备(如振动器、水磨石机、手持式电动工具)的操作者,必须穿绝缘鞋、戴绝缘手套。

三、机械伤害事故预防

在一般情况下,操作机械而发生事故的原因如下:

(1)机械设备安全设施缺损,如机械传动部位无防护罩等。造成这种情况的主要原因,可能是无专人负责保养,也可能是无定期检查、检修、保养制度。

(2)生产过程中防护不周。如车床加工较长的棒料时未用托架。

(3)设备位置布置不当,如设备布置得太挤,造成通道狭窄;原材料乱堆滥放,阻塞通道。

(4)未正确使用劳动防护用品。

(5)没有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或者安全操作规程不全面完整、不正确。

(6)作业人员没有进行安全教育,不懂安全基本知识。

要杜绝这些隐患,光靠安全管理是不行的,还要必须掌握一定的安全技术知识。

1.金属切削机械的安全技术要求

进行金属切削的机械设备很多,如车床、创床、铣床、镗床等,它们一般都具有操纵机构、传动机构、保险装置、照明装置,这些机构或装置都应有明确的安全技术要求,如不符合安全技术要求应立即整改。

(1)操纵机械的安全技术要求

金属切削机床的操纵盘、开关、手柄等应装在适当的位置,便于操作。变速、换向机械应有明显挡位和标志牌;开关、按钮应用不同的颜色,如停车用红色,开车用绿色,倒车用黑色;须装有性能良好的制动装置。

(2)保险装置的安全技术要求

保险装置是指突然发生险情时,能自动消除危险因素的安全装置。如机床超负荷时,能自动断开机床传动部分的离合器;拖板箱运行时防止超行程引起事故的限位挡铁、限位开关;当人员操作时身体或手进入危险部位时,光电自动保护装置自动切断电源,停止机床运转等。

在使用机床时,应先检查这些设施的性能是否良好。

(3)传动装置的安全技术要求

机床传动部位的防护装置,目前在我国定型的新机床的设计与制造中,都已作为机床的一个整体产品出厂。但一些企业在设备安装过程中,尤其是经过设备修理之后,往往将安全防护装置弃之不用。有些企业自制土设备不安装防护装置,造成齿轮、皮带、传动轴等外露伤人。为此,有些单位总结出“有轮必打罩,有轴必有套”的安全生产经验。一定要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严禁使用安全防护装置缺损的机床设备。

(4)照明装置的安全技术要求

照明装置在机床操作中似乎可有可无,其实不然。如果照明不够,操作人员就会弯腰将脸凑近加工件细看,这就容易造成工件、刀具在切削时将操作人员面部划伤的工伤事故。对此,机床上必须安装36V以下的局部照明灯。

(5)金属切屑时的防护

机床在高速切削时所形成的金属屑很锋利,经常伤害操作者的眼睛和裸露部位;带状缠屑有时缠在工件、刀具、手柄等部位,操作人员在清理时往往发生工伤事故。要消除这类事故隐患,可根据不同情况采用不同的方法。目前使用较多的有不重磨硬质合金钢刀片机械夹固法。对于飞溅金属碎屑,除了操作者操作时必须戴好防护镜外,还需安装防护罩,防止金属切屑飞溅。

(6)正确使用防护用品

机床运行时,操作人员不准戴手套;女工必须将长发罩入工作帽内;必须戴好防护眼镜;工作服的纽扣要扣上,下摆要紧,袖口要扎牢或戴好袖套。

2.砂轮机的安全技术要求

砂轮是用磨料和黏合剂压制成型后在高温下烧结而成。使用时一般转速较高,离心力很大,使用不当常会发生炸裂,造成操作人员伤亡。因此,为了防止砂轮炸裂,操作人员必须掌握一定的安全技术知识。

(1)砂轮的检验

在安装使用砂轮前,先要对砂轮进行仔细检查。首先看外观上有无碰损、裂痕,中心轴孔的硫黄或铅套应不松动,然后可用木榔头轻轻敲打砂轮的端面,发声清脆的砂轮是好的,发声闷哑或出现破碎声的砂轮是坏的,不能使用。

(2)砂轮的安装

砂轮轮径与心轴直径间隙应适当,过小会使得砂轮因磨削时的热胀而碎裂;过大会使砂轮偏斜而失去平衡(砂轮外径与间隙的关系见表4-1)。

安装砂轮时,不准硬敲进轴,并尽量使砂轮的重心与轴心重合。砂轮的两边须装同样大小的夹盘,夹盘的直径应为砂轮直径的2/3~1/2。由于夹盘与砂轮的接触面大,为保证其受力均匀,夹盘靠砂轮的一面应制成环形槽。安装时,夹盘与砂轮间须用纸板、毛毡、橡皮等制成的垫圈,其厚度应为0.5~3mm,其直径应大于夹盘外径3~5mm。固定砂轮的螺丝、螺纹必须与砂轮旋转的方向相反,螺帽须有销紧装置。

表4-1砂轮外径与装配间隙的关系


表4-1砂轮外径与装配间隙的关系

(3)砂轮机的防护罩

砂轮机都应安装防护罩,用途有两个:一是防尘(通过吸尘装置将磨削砂粒尘埃吸入防护罩内);二是防砂轮爆裂伤人。防护罩既要严密,又要能承受一定的冲击力,防护罩一般应用铸钢件或钢板制成,不能用铸铁件制作。砂轮外径与防护罩壳厚度的关系见表4-2。

外径与防护罩壳厚度的关系见表4-2。


砂轮与罩壳之间的间距一般为10~15mm,正面为20~30mm。

磨刀具的砂轮机应有活动支架,可根据需要随时调整支架与砂轮间的距离,一般以3~5mm为宜,间隙太大,易造成工件挤过间隙轧碎砂轮打伤人的事故。

(4)使用砂轮时应注意的问题

在进行磨削作业前,要先让砂轮进行1~3min的试运转,待一切正常后才能正式使用。磨削时,作业者应站在砂轮机的侧面,戴好防护眼镜,防止砂尘溅入眼内。

(5)不准用砂轮磨削有色金属

如铜、铅、铝、锡及木料、纤维板等。这些物料的磨屑易堵塞砂轮磨面,不但降低磨削效率,还会发生打滑、振动、噪声,影响质量,甚至发生事故。

(6)砂轮的搬运与储藏

在搬运和储藏砂轮的过程中,应注意避免强烈的震动和撞击,以避免造成砂轮裂纹、破碎、磕边缺口,留下隐患。

砂轮的储藏要保持干燥,受潮、受冻、受高温均会影响其强度。

使用橡胶黏合剂的砂轮不能与油类接触,使用树脂黏合剂的砂轮不能接触碱类,以免降低砂轮强度。贴印在砂轮上的性能标志不得失落或涂掉,以防使用产生混乱。砂轮的存放期不能太长,用树脂黏合剂的一年为宜,用橡胶黏合剂的二年为宜,超过年限要经严格检验后方可使用。

(7)砂轮机的维护保养责任制

为保证砂轮机的磨削率和安全运行,砂轮必须指定专人维护保养,砂轮磨钝后及时修理。

3.冲压机械的安全技术要求

冲压机械可以完成金属切削机械不能胜任的工作,也是工矿企业常用的设备之一。

由于在操纵冲压机械时,需作业人员用手将要加工的原料送入冲头、冲模和压套下,或从中取出,而冲压的时间很短(一般冲压机工作时间仅1/3s),冲压力量很大(一般在10t以上),冲压频率较高,故作业人员稍有不慎,就会冲断手而发生工伤事故,造成终身残疾。

要消除这种不幸事故,就要尽量使操作人员的手不与冲头、冲模、压套等接触。现已有防护挡板、手动进料器、钩式进料器、转盘式进料器等防止冲断手的保护装置。但由于情况的不同,有些设备还只能靠操作人员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来避免恶性事故的发生。

冲压机械操作工在安全操作方面应做到以下几点:

(1)开车前应把工作台上的一切不必要的物件清理干净,以防工作时震落到脚踏开关上,造成冲压机械突然启动而发生事故。必须认真检查安全防护装置,冲模连接螺丝、脱料板、推料器、模具的安装是否完好可靠,脚踏开关弹簧是否正常,各部分螺丝是否旋紧,离合器刹车装置是否灵活和安全可靠。

(2)在冲压工件时,不准将手伸入冲压模中。碰到小料,应用专用工具或自动送料装置。条料冲压到端部时应掉头再冲压。

(3)操作时须全神贯注,不与旁人闲谈,以免精力分散,操作失误,发生事故。

(4)对脚踏开关的控制必须小心谨慎。装卸工件时,脚应离开开关。严禁无关人员在脚踏开关周围停留。

(5)如果坯料放歪斜或卡在模子里,应用专用工具取出,不准用手去拿,同时应将脚从脚踏开关上移开。

(6)冲压有尖刺或红热的坯料,要戴好工作手套,防止烫伤或刺伤手指。

4.有轨平车的安全使用

有轨平车是工矿企业在车间、作业现场的必备运输工具。其具有制作简单,使用方便、广泛,运行频繁、效率高的特点,在生产中起着不可缺少的作用。正因使用广泛、方便,速度不是很快,人们往往忽视其危险性。综合许多平车伤人的实例来分析,主要有以下几种原因造成事故:平车上的安全装置损缺;平车轨道两侧未留安全距离;平车轨道倾斜;载物过多、过宽、倾倒等。

有轨平车的使用应严格做到以下几点:

(1)平车的设计、制造必须符合安全使用要求,不符合的不准使用。使用单位未经有关安全技术部门同意,不准擅自放宽、加长或改变原来的结构。

(2)平车轨道两端必须安装防撞装置;在轨道两端、两侧留设的安全距离内严禁堆放物品;每台平车均应标上醒目的最大载重吨位。

(3)设备检查部门对平车必须定期检查、检修,警铃及安全防护装置等必须保持完好。

(4)应指定专人操作平车。

(5)操作人员必须做好平车的维护保养工作,发现平车故障或安全设施缺损,应及时检修。

(6)平车上载物必须稳妥可靠,严禁超载、超高、超宽、超长。

(7)启动平车前,操作人员应先打警铃,示意周围人员避让。并在操纵平车的整个过程中,保持全神贯注,以防突发事件发生。

5.机械设备检修安全

机械设备的检修,既牵涉到电工,又牵涉到钳工,有时还要加上起重工、焊割工等,往往人多手杂,忙中出错,酿成事故。因此在检修时,对危险部位一定要严加注意,谨慎作业,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

机械设备检修时注意事项如下:

(1)对机械设备进行检查或修理,首先必须停电停机,待机械设备完全停止运转后,方能进行。

(2)停电时,不仅要将电源开关关掉,而且应将熔断器拔去,形成明显断开,并挂上“有人检修,禁止合闸”的警告牌。

(3)在高处进行机械设备检修时,严禁将拆下的零部件、螺丝等往下抛扔。在拆很紧的螺丝、螺帽时,要注意周围情况,防止失重、滑摔造成事故。

(4)抢修完毕,须将所有的安全防护罩及安全附件装上,并调试安全装置,保证灵敏可靠。

(5)试操作机械设备前,必须做好各方面的联系,协调工作,确认不会有任何意外事故发生时,才能按正常步骤进行操作。

四、坍塌事故预防

1.综合性预防措施

(1)加强对职工的培训教育,提高队伍素质,强化质量安全

意识。

(2)周密进行工程技术设计、审查和交底工作。

(3)认真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和专项施工技术方案及监控、应急方案,做好特定施工项目专家评审论证及技术安全交底工作。

(4)切实贯彻执行相关质量安全法规、规范、标准与规定。

(5)强化工程质量报验与检验、签证制度,不经检验合格,不准进行下道工序施工。

(6)施工单位加强现场管理,监理单位加强检查监督,督促整改,清除隐患。

2.单项事故预防措施

(1)防建筑物(含临时建设设施)坍塌1)确保建筑材料和构配件的质量。

2)按技术图纸和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要求及施工程序组织施工,对技术复杂与30m及以上的高空作业建筑工程、大跨度建筑工程结构和城市房屋拆除爆破工程的施工方案,均应经专家评审论证。

3)严格掌握混凝土及砂浆配合比及计量。

4)严格工程检验与试验制度,确保工程结构强度及其安全性能。

5)钢筋混凝土结构:钢筋绑扎符合质量要求,混凝土养护及时;按设计要求掌握拆模时间。

6)钢结构:钢结构的材质、型号、规格及加工安装均应符合设计与规范要求,一、二级焊缝要经金属探伤仪检测。

7)施工现场使用的组装式活动房屋应有产品合格证,各种临建设施搭成后都应组织检查验收,经验收合格后经安全主管人签字后方准使用。

8)工地临时工棚及围墙应采用水泥混合砂浆砌筑并抹灰,严禁用泥土砌筑,砖柱间距不大于5m;房盖严禁搭设在围墙上;临建设施墙基附近应设排水沟。

9)工地搭设灯塔、水塔、水泥罐等临时设施的结构与基础必须牢固安全,高度超过5m的塔体应设斜支撑或揽风绳。

10)临建设施在1m范围内不得挖掘沟槽或堆置余土及建筑材料与构件,防止造成临建设施失稳倒塌。

11)发现临建设施不安全的隐患,应及时排除或采取加固措施。

12)对建筑物严格控制施工荷载,楼面、屋面堆置建筑材料、模板、施工机具或其他材料时,应严格控制数量、重量,防止超载;堆放数量较多时应进行荷载计算,并对楼板、尾面板底部采取支撑临时加固,或采取其他保护措施。施工中严防损伤建筑构件。

13)正在施工的建筑物室内不得住人,工地临建设施与施工的建筑物应按规定保持安全距离。

14)防止外力对建筑物产生碰撞、激烈振动和破坏。

15)对旧建筑物拆除时,应制定拆除的安全措施方案,指派专业队伍拆除,严禁采取掏空、推倒的拆除方法

(2)防高、大型模板支架及各类工具式模板工程坍塌1)根据设计与规范要求,编制模板支架搭设与拆除方案,并切实执行;对超高、超重、大跨度模板支撑系统的专项施工方案和设计计算资料,应组织专家评审。所谓超高、超重、大跨度模板支撑系统是指高度超过8m,或跨度超过18m,或施工总荷载大于10kN/m2,或集中线荷载大于15kN/m2的模板支撑系统。

2)进行高、大型模板支架设计计算,主要内容为:支架的静载与动载承载力计算:模板底板与力木衬的抗弯、抗剪及挠度计算;支托梁(大、小横杆)的抗弯、抗剪及挠度计算;顶撑钢管的强度计算;扣件抗滑移力计算;模板支架整体稳定性计算。

3)按设计方案及规范要求搭设模板支架,材质、规格、立杆顶撑、支座、扫地杆、纵横水平拉杆的间距、竖向与水平剪刀撑的搭设及扣件数量设置和脱模剂涂刷、支模工艺等均应符合设计方案与质量安全规范要求,确保模板支架的整体稳定性。模板支架检查验收合格,才准浇筑混凝土。

4)模板支撑宜用钢支撑材料作支撑立柱,不得使用严重锈蚀、变形、断裂、脱焊、螺栓松动的钢支撑材料和竹材作立柱;对超高、超重、大跨度模板支架应采用加强型支撑系统,确保其强度及刚度,支撑立柱基础应牢固、平整夯实,并按设计计算严格控制模板支撑系统(含大梁起拱)的沉降量。支撑立柱接头应正确,根部应加设垫板。

斜支撑和立柱应牢固拉结,形成整体。5)制作滑模的材料、构配件、千斤顶等设备应有合格证,操作平台各部件的焊接质量应符合设计要求,液压滑升模板时统一指挥。操作平台应限制施工荷载,严格掌握混凝土出模强度不低于0.2MPa。滑升作业人员应经培训合格,持证上岗。

6)模板支架上不得直接承受混凝土输送泵管的附加冲击振动力或塔吊卸料斗的冲击力,对此应采取有效预防措施。

7)在模板支架上浇筑混凝土时,应先浇筑柱、梁、楼板(屋面板),后浇筑挑梁及檐板,防止出现偏心荷载而使支架失稳。

8)严格控制模板支架承受的荷载,模板及其支撑体系的施工荷载应做到均匀分布,并不得超过设计要求;但当出现因超载、偏心荷载、外力冲击振动等因素而使模板支架失稳、倾斜、下沉等险情时,应紧急撤出作业区全部人员至安全区域,确保人身安全,然后采取妥善排除措施。

(3)防脚手架坍塌

1)搭设多层及高层建筑使用的脚手架,均应编制专项施工技术方案;高度在50m以上的落地式钢管脚手架、悬挑式脚手架、门形脚手架、挂式脚手架、附着式升降脚手架、吊篮脚手架等还应进行专门构造设计与计算(承载力、强度、稳定性等计算)。

2)搭、拆脚手架的操作人员必须经过专门培训,持证上岗。

3)搭设脚手架的材料、扣件及定型构配件,均应符合国家规定的质量标准。使用前应经检查验收,不符合要求的不准使用。

4)脚手架结构必须按国家规定的标准和设计方案要求进行搭设。按规定设置剪刀撑和与建筑物进行拉结,保持架体的允许垂直度及其整体稳定性;并按规定绑设防护栏杆、立网、兜网等防护设施,架板铺设严密,不准有探头板及空隙板。

5)脚手架搭设应分段进行检查验收,确保符合质量安全要求,施工期间还应定期与不定期(特别是在大风、雨雪后)组织进行检查,严格建立脚手架使用管理制度。

6)附着式升降脚手架安装完成初验合格后要经专门检测部门检验,发给使用证才准使用。

7)附着式升降脚手架必须有安全可靠的提升设备和防坠落、防外倾及同步预警监控等安全装置,其型钢构造的垂直支承主框架及水平支承框架必须采取焊接或螺栓连接,不得采用扣件与钢管连接。升降架体时要统一指挥,加强巡视,严防挂撞、阻力、冲击、架体倾斜晃动。如出现险情应立即停机排查。

8)落地式钢管脚手架宜双排搭设,立杆接头断面错开一个步距,根部置于长垫板上或支座上,按规定绑扫地杆。支撑立杆的地面应平整夯实,防止因地基下沉立杆出现悬空现象。

9)悬挑式脚手架的底层部位的挑梁应使用型钢,用强度满足要求的埋置卡环将挑梁牢固固定支设于梁面或楼板上,并根据搭设架体高度,按设计要求使用斜拉钢丝绳作部分卸荷装置。

10)吊篮脚手架应使用定型框架式吊篮架,吊篮构件应选用型钢或其他适合的金属结构材料制造,其结构应具有足够的强度和刚度;升降吊篮应使用有控制升降制动装置和防倾覆装置的合格提升设备;操作人员均必须经过培训,持证上岗。

11)施工使用的悬挑转料平台应经设计计算。平台不得附着于脚手架上使架体受力,必须独立设置:平台两侧的吊挂斜拉钢丝绳应与建筑物拉结受力;平台荷载应严格限量。

12)一切起重设备和混凝土输送泵管在使用中与脚手架要采取有效隔离和防振措施,以防脚手架受到振动、冲击而失稳。

13)拆除脚手架应制定安全措施,不得先将连墙杆拆除,应按顺序自上而下逐层拆除,拆脚手架场所应设置警戒区。

(4)防基坑(槽)土方坍塌

1)深基础施工挖、填土方,应编制深基坑(槽)安全边坡、土壁支护、高切坡、桩基及地下暗挖工程等专项施工技术方案,并组织专家评审。所谓深基坑(槽)是指开挖深度超过5m的基坑(槽)或深度虽未超过5m但地质情况和周围环境较复杂的基坑(槽);高切坡是指岩质边坡超过30m、或土质边坡超过15m的边坡;土壁支护要进行支护计算,并交底执行;挖、填土方要按照施工程序组织施工。

2)根据地基挖掘深度与土质和地下水位情况,分别按规定采取留置安全边坡、加设固壁支撑、挡土墙、设置土钉或锚杆支护等安全技术措施,严禁挖掘负坡度土壁的违章作业行为。

3)土方开挖前要在确认地下管线、人防结构等地下物及废井、坑的埋置深度、位置及防护要求后,制定防护措施,经施工技术负责人审批签字后方可作业。土方开挖时,应对相邻建(构)筑物、道路的沉降和位移情况,派专人密切观测,并做出记录。

4)如遇地下水位高于工程基础底面或地表水使土壁渗水情况,应采取降水、排水措施;如遇流沙土质应采取压、堵、挡等特殊安全措施;拆除固壁支撑时应按回填土顺序自下而上逐层拆除,并随拆随填,防止边坡塌方或对相邻建筑物产生破坏。

5)在地形、地质条件复杂、可能发生滑坡、坍塌的地段挖土方时,应有施工单位与设计单位商定施工技术方案与排水方案。在深基坑(槽)和基础桩施工及在基础内进行模板作业时,施工单位应指定专人监护、指挥。

6)在基坑(槽)、边坡和基础桩孔边堆土、堆物应按规定保持安全距离,堆放数量不大的建筑材料距土壁应不小于1.5m,挖出的余土应堆放在距土壁1m以外,高度不超过1m。

7)距基坑(槽)3m范围内不得有重型车辆通行或重物、重型设备存放;如附近有建筑物(含围墙等临建设施),应采取临时加固措施。

8)雨季施工,在基坑(槽)周围应采取堵水、排水措施,基坑内泡水,应使用潜水泵抽水排除:冬季挖土、填土,基础表面应进行覆盖保温,解冻期应检查土壁有无因化冻而失去聚合力的塌方险情。

9)如附近有使用打桩机或运输车辆通行以及爆破等产生的振动力,应采取土壁加固安全措施。

10)在施工作业中,应经常对基坑(槽)土壁安全状况进行检查,发现土壁裂缝、剥落、位移、渗漏、土壁支护和临近建(构)筑物有失稳等险情,应及时撤出基坑(槽)内危险地带的作业人员,井采取妥善排除措施,当险情排除后才准继续作业。

3.安全监督管理措施

(1)认真参与审查工程设计图纸、施工组织设计和专项施工方案(含计算书),提出修改意见,履行审批与监督实施职责。

(2)督促施工单位认真做好技术交底、技术安全培训教育工作,严格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

(3)根据政府与建设单位的授权,监督参与工程的有关各方,认真贯彻执行国家颁布的质量安全法规、规范、标准与规定。

(4)深入工地做好质量安全监理工作,严格质量安全报验与检验、签证制度,不经检验合格,不准进行下道工序施工。

(5)发现有可能发生坍塌事故的险情,要认真分析原因,会同有关人员积极研究提出排除整改措施,并监督执行。必要时可由总监下达暂时停工整改令,并同时报建设单位主管领导,直至险情排除方可批准复工。

五、火灾事故预防

施工单位应建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责任制度,确定消防安全负责人。加强对施工人员的消防教育培训,落实动火、用电、易燃可燃材料等消防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保证在建工程竣工验收前消防通道、消防水源、消防设施和器材、消防安全标志等完好有效。

1.防火管理一般规定

(1)责任制管理

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管理由施工单位负责。实行施工总承包的,由总承包单位负责。分包单位应向总承包单位负责,并应服从总承包单位的管理,同时应承担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消防责任和义务。监理单位应对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管理实施监理。施工单位应根据建设项目规模、现场消防安全管理的重点,在施工现场建立消防安全管理组织机构及义务消防组织,并应确定消防安全负责人和消防安全管理人,同时应落实相关人员的消防安全管理责任。

(2)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施工单位应针对施工现场可能导致火灾发生的施工作业及其他活动,制定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应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1)消防安全教育与培训制度。

2)可燃及易燃易爆危险品管理制度。

3)用火、用电、用气管理制度。

4)消防安全检查制度。

5)应急预案演练制度。

(3)防火技术方案

施工单位应编制施工现场防火技术方案,并应根据现场情况变化及时对其修改、完善。防火技术方案应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1)施工现场重大火灾危险源辨识。

2)施工现场防火技术措施。

3)临时消防设施、临时疏散设施配备。

4)临时消防设施和消防警示标识布置图。

(4)应急疏散预案

施工单位应编制施工现场灭火及应急疏散预案。灭火及应急疏散预案应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1)应急灭火处置机构及各级人员应急处置职责。

2)报警、接警处置的程序和通信联络的方式。

3)扑救初起火灾的程序和措施。

4)应急疏散及救援的程序和措施。

(5)消防安全教育培训

施工人员进场前,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管理人员应向施工人员进行消防安全教育和培训。防火安全教育和培训应包括下列内容:

1)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管理制度、防火技术方案、灭火及应急疏散预案的主要内容。

2)施工现场临时消防设施的性能及使用、维护方法。

3)扑灭初起火灾及自救逃生的知识和技能。

4)报火警、接警的程序和方法。

(6)消防安全技术交底

施工作业前,施工现场的施工管理人员应向作业人员进行消防安全技术交底。消防安全技术交底应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1)施工过程中可能发生火灾的部位或环节。

2)施工过程应采取的防火措施及应配备的临时消防设施。

3)初起火灾的扑救方法及注意事项。

4)逃生方法及路线。

(7)消防安全检查

施工过程中,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负责人应定期组织消防安全管理人员对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进行检查。消防安全检查应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1)可燃物及易燃易爆危险品的管理是否落实。

2)动火作业的防火措施是否落实。

3)用火、用电、用气是否存在违章操作,电、气焊及保温、防水施工是否执行操作规程。

4)临时消防设施是否完好有效。

5)临时消防车道及临时疏散设施是否畅通。

2.可燃物及易燃易爆危险品管理

用于在建工程的保温、防水、装饰及防腐等材料的燃烧性能等级,应符合设计要求。

可燃材料及易燃易爆危险品应按计划限量进场。进场后,可燃材料宜存放于库房内,如露天存放时,应分类成垛堆放,垛高不应超过2m,单垛体积不应超过50m3,垛与垛之间的最小间距不应小于2m,且采用不燃或难燃材料覆盖;易燃易爆危险品应分类专库储存,库房内通风良好,并设置严禁明火标志。

室内使用油漆及其有机溶剂、乙二胺、冷底子油或其他可燃、易燃易爆危险品的物资作业时,应保持良好通风,作业场所严禁明火,并应避免产生静电。

施工产生的可燃、易燃建筑垃圾或余料,应及时清理。

3.用火、用电、用气管理

(1)用火管理

施工现场用火,应符合下列要求:

1)动火作业应办理动火许可证;动火许可证的签发人收到动火申请后,应前往现场查验并确认动火作业的防火措施落实后,方可签发动火许可证。

2)动火操作人员应具有相应资格。

3)焊接、切割、烘烤或加热等动火作业前,应对作业现场的可燃

物进行清理;对于作业现场及其附近无法移走的可燃物,应采用不燃材料对其覆盖或隔离。

4)施工作业安排时,宜将动火作业安排在使用可燃建筑材料的施工作业前进行。确需在使用可燃建筑材料的施工作业之后进行动火作业,应采取可靠的防火措施。

5)裸露的可燃材料上严禁直接进行动火作业。

6)焊接、切割、烘烤或加热等动火作业,应配备灭火器材,并设动火监护人进行现场监护,每个动火作业点均应设置一个监护人。

7)五级(含五级)以上风力时,应停止焊接、切割等室外动火作业,否则应采取可靠的挡风措施。

8)动火作业后,应对现场进行检查,确认无火灾危险后,动火操作人员方可离开。

9)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严禁明火。

10)施工现场不应采用明火取暖。

11)厨房操作间炉灶使用完毕后,应将炉火熄灭,排油烟机及油烟管道应定期清理油垢。

(2)用电管理

施工现场用电,应符合下列要求:

1)施工现场供用电设施的设计、施工、运行、维护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设工程施工现场供用电安全规范》(GB50194)的要求。

2)电气线路应具有相应的绝缘强度和机械强度,严禁使用绝缘老化或失去绝缘性能的电气线路,严禁在电气线路上悬挂物品。破损、烧焦的插座、插头应及时更换。

3)电气设备与可燃、易燃易爆和腐蚀性物品应保持一定的安全距离。

4)有爆炸和火灾危险的场所,按危险场所等级选用相应的电气设5)配电屏上每个电气回路应设置漏电保护器、过载保护器,距配电屏2m范围内不应堆放可燃物,5m范围内不应设置可能产生较多易燃、易爆气体、粉尘的作业区。

6)可燃材料库房不应使用高热灯具,易燃易爆危险品库房内应使

用防爆灯具。

7)普通灯具与易燃物距离不宜小于300mm;聚光灯、碘钨灯等高热灯具与易燃物距离不宜小于500mm。

8)电气设备不应超负荷运行或带故障使用。

9)禁止私自改装现场供用电设施。

10)应定期对电气设备和线路的运行及维护情况进行检查。

(3)用气管理

施工现场用气,应符合下列要求:

1)储装气体的罐瓶及其附件应合格、完好和有效;严禁使用减压器及其他附件缺损的氧气瓶,严禁使用乙炔专用减压器、回火防止器及其他附件缺损的乙炔瓶。

2)气瓶运输、存放、使用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①气瓶应保持直立状态,并采取防倾倒措施,乙炔瓶严禁横躺卧放。

②严禁碰撞、敲打、抛掷、滚动气瓶。

③气瓶应远离火源,距火源距离不应小于10m,并应采取避免高温和防止暴晒的措施。

④燃气储装瓶罐应设置防静电装置。

3)气瓶应分类储存,库房内通风良好;空瓶和实瓶同库存放时,应分开放置,两者间距不应小于1.5m。

4)气瓶使用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①使用前,应检查气瓶及气瓶附件的完好性,检查连接气路的气密性,并采取避免气体泄漏的措施,严禁使用已老化的橡皮气管。②氧气瓶与乙炔瓶的工作间距不应小于5m,气瓶与明火作业点的距离不应小于10m。

③冬季使用气瓶,如气瓶的瓶阀、减压器等发生冻结,严禁用火烘烤或用铁器敲击瓶阀,禁止猛拧减压器的调节螺丝。④氧气瓶内剩余气体的压力不应小于0.1MPa。

⑤气瓶用后,应及时归库。

4.其他施工消防安全管理

(1)施工现场的重点防火部位或区域,应设置防火警示标识。

(2)施工单位应做好施工现场临时消防设施的日常维护工作,对已失效、损坏或丢失的消防设施,应及时更换、修复或补充。

(3)临时消防车道、临时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应保持畅通,不得遮挡、挪动疏散指示标识,不得挪用消防设施。

(4)施工期间,临时消防设施及临时疏散设施不应被拆除。

(5)施工现场严禁吸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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